在418年前的今天,1600年12月31日 (农历冬月廿六),伊丽莎白一世授权组建英国东印度公司。
1600年12月31日(距今418年)(明万历28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权组建世界第一家股份制公司——英国东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殖民印度和鸦片战争罪魁),通过出售股票筹集金币组织武装船队,沿着葡萄牙人达·伽马在1499年发现的欧印航线,绕经南非好望角,远赴“遍地黄金的亚洲”进行商品贸易和殖民掠夺。
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VOC),在阿姆斯特丹成立。1609年,荷兰成立了世界第一家股票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同年还成立了欧洲第一家近代银行——阿姆斯特丹银行。英荷葡法等国相继成立的“东印度公司”,是世界跨国公司的早期雏形。然而这些由军队和炮舰武装起来的商团,实际成为欧洲向亚洲殖民扩张的主力军。
161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苏特拉设立贸易站。1624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占据我国台湾岛,1661年被郑成功率2.5万大军驱逐出境。图片为1729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伦敦赫利街(Leadenhall Street)建设的总部大楼,1861年拆除。现址为伦敦金融城核心区。公司制、股份制、股票、证券交易所及全球殖民掠夺,为欧洲工业化奠定了组织体系、金融支撑和市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