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公元103年-癸卯-永元十五年-东汉
赈禀流民
永元十五年(103)春闰月,和帝下诏令流民欲回本土而无粮食者,郡国要按实给禀,患病的要予以医药;凡不愿意回本土的,不要勉强。二月,又下诏禀贷颍川、汝南、陈留、江夏、梁国、敦煌贫民。
复置涿郡故安铁官
永元十五年(103)七月,和帝下诏复置涿郡故安(今河北定兴西)铁官。
罢岭南龙眼、荔枝之贡
旧例岭南贡生龙眼、荔枝,十里一置(驿),五里一侯,昼夜传送。临武县长唐羌以交趾七郡献生龙眼等,鸟惊风发;南州土地炎热,恶虫猛兽不绝于路,至于触犯死亡之害。上疏请求罢止。永元十五年(103),和帝下诏令太官勿复受献,遂罢岭南生龙眼、荔枝之贡。
初令郡国以日北至案薄刑
永元十五年(103)有司奏请,以为夏至则微阴起,靡草死,可以决小事。故于此年初令郡国以日北至案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