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1997年 » 1月13日 » 大事记

1997年1月13日 (丙子年腊月初五)

假冒他人名义走私“洋垃圾”威廉·平·陈受制裁

    历史上的今天 04-6-25

    在21年前的今天,1997年1月13日 (农历腊月初五),假冒他人名义走私“洋垃圾”威廉·平·陈受制裁。

    1997年1月13日美国威廉·平·陈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以营利为目的,假冒他人名义向我国走私“洋垃圾”一案,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罪判处威廉·平·陈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依法对其附加驱逐出境。

    威廉·平·陈(WILLIAMPINGCHEN),又名比尔·陈(BILLCHEN),中文名陈平一,男,今年56岁,原系中美合资上海统一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威廉·平·陈无视上海市环保部门的警告和公司中方人员的反对,于1995年7月至12月期间,以营利为目的,采用假冒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安徽公司和浙江省畜产进出口公司的名义,把我国禁止进口的废物谎称为废纸、混合纸,先后5次通过海运,将装有238吨污染环境的生活垃圾和少量医用废物的16只集装箱,从美国运抵上海市吴淞港和外高桥港区。后被上海市环保局和上海海关查获。经上海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检验,上述“洋垃圾”中含有大量污染环境的生活垃圾和少量医用废物,属我国禁止进口的废物。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12月2日对威廉·平·陈走私“洋垃圾”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威廉·平·陈委托两名律师为其出庭辩护。美国驻上海领事馆派员旁听了庭审。威廉·平·陈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经审理认定,威廉·平·陈以营利为目的,冒用他人作为收货人,谎称货物名称,未经我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美国进口我国禁止进口的废物238吨,严重危害了我国的环境,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以走私罪判处威廉·平·陈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对其附加驱逐出境。(lsjt.cn)

延伸阅读:历史今天1月13日

    1988年 蒋经国在台北逝世

    1716年 《康熙字典》成书

    1982年 波托马克河空难

    1946年 联合国成立,中国成为常任理事国之一

    1937年 世界上第一部彩色动画片《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问世

    1935年 方志敏被俘

    1904年 日本向俄国发出最后通碟,日俄战争爆发

    1199年 日本第一位幕府将军源赖朝逝世

    495年 北前孝文帝禁穿胡服改着汉人服装

    1978年 长江源头及长度重新得到确认

    请支持独立网站,转发请注:http://www.lyhfsm.com/d/19970113.htm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想知道今天发生了什么大事件呢?

日期查询

月份

  • 精彩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我来说两句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邮箱lssdjt@qq.com    Copyright©2004-2012 历史上的今天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