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辽、西夏-公元981年-辛巳-太平兴国六年-北宋/辽、西夏
秦王德劳卒
宋太祖第四子。历任贵州防御使、兴元尹、山南西道节度使、同平章事等职。卒于太平兴国六年(981)三月,时年二十三岁。死后赠中书令、岐王,后加赠太师,改楚王。
太宗立三限之制
宋初,诸州长吏不亲决案件,而委托胥吏议决,许多案件越年而未判。太平兴国六年(981)太宗立三限之制,规定大事不过四十日,中事不过三十日,小事不过十日,不须追捕而又容易判决的案件不过三日,令天下不得有滞案。另外还诏令长吏集官属同审案犯,不得委之胥吏。
太宗置差遣院
太平兴国六年(981),宋置京朝官差遣院,简称差遣院。主管除两省、御史台外自少卿监以下京朝官考课、注拟差遣事宜。淳化四年 (993)并入审官院。
薛居正卒
薛居正(912-981)字子平,宋开封浚仪(今河南开封)人。幼年好学,博通古今,后唐清泰进士。历仕后晋、汉、周。宋初迁户部侍郎,太祖亲征李筠及季重进,并判留同三司,后知许州。建隆三年(962),为枢密直学士,权知贡举。乾德元年 (963),加兵部侍郎拜参知政事。五年(967),加吏郡侍郎。开宝五年(972),兼淮南、湖南、岭南等道提举三司水陆发运使事,兼判门下侍郎事,监修国史及五代吏。六年,拜门下侍郎、平章事。太平兴国初,加左仆射、昭文馆大学士,进位司空。太平兴国六年 (981),因服丹砂中毒卒。赠太尉、中书令,谥文惠。
田锡请免书状
太宗时,卢多逊总揽朝政。群臣亡章奏表,须先呈给他,有司才能呈给皇帝。谏官上疏,卢多逊令阁门吏依式书:”不敢妄陈利便,希望恩荣”。左拾遗、直史馆田锡颇以为不便,乃请卢多逊免书状。卢多逊衔恨。太平兴国六年(981),将田锡贬为河北南路转运副使。
田锡上疏直言
田锡慕魏徵为人,谒诚事君,以谏诤为己任,屡上疏直言时政得失,颇得太宗褒谕。太平兴国六年(981)上书言军国要机及朝廷大体五事,赏不逾时;羁糜属国;择才任谏官、给事中、御史、中书舍人等要职,使各司其职;营修省寺,使列职官;宽刑简法。
侯赟治灵州
太平兴国六年(981),太宗以右卫大将军侯赟知灵州。灵州地处边陲,民族矛盾尖锐,党项等族不时越境侵扰。侯赟到位后,采取怀柔政策,与蕃酋结盟,犒以牛羊,开关通市,各族皆得其利,边境宴然。后卒于治所。
乾亨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