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872年大事件 1872年大事记 1872年重大事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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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年史志

    记录公元1872年大事件列表

    清-公元1872年-壬申-同治十一年-清


    《俄阿条约》签订

    同治十年(1871)沙俄侵占伊犁后,挟其军事威势,派考尔巴斯(Kaulbars)出使喀什,同治十一年(1872)五月初三日,与阿古柏订立“通商条约”(即“俄阿条约”),俄国承认阿古柏为“哲德沙尔”领袖,阿古柏同意沙俄在南疆通商、建立牙行、设置商务专员等,俄国货物的关税定为百分之二点五。此后,俄国的商货、军火不断地输入南疆。

    第一批留学生赴美

    早在同治七年(1868),容闳曾通过江苏巡抚丁日昌向清政府条陈,其中有一条便是选派青少年赴美留学。此后,曾国藩、李鸿章等接受容闳的建议,并一再上奏清政府,申述选派幼童出洋学习的重要性。同治十年(1871)七月,又奏上出洋游学章程并获准。同治十一年(1872)七月八日,第一批幼童詹天佑、梁敦彦、黄开甲等三十人,由陈兰彬、容闳率领,从上海启程,赴美留学。至光绪元年(1875)九月,前后派出四批,共一百二十名。

    轮船招商局设立

    轮船招商局是近代中国最早的新式航运企业。同治十一年(1872)七月,李鸿章饬令浙江海运委员、候补知府朱其昂筹办,十一月正式成立于上海。因朱其昂经营不善,同治十二年(1873)六月,李鸿章委任唐廷枢为总办,改组全局,重订《局规》及《章程》。朱其昂、徐润、盛宣怀、朱其诏先后任会办。唐、徐专管轮运、招股等事宜,朱、盛负责漕运和官务。第一期资本一百万两(用近十年才凑足)。名为商办,实由官商合办。在天津、牛庄、烟台、汉口、福州、广州、香港及国外的横滨、神户、吕宋、新加坡等十九个重要商业港口设有分局。光绪三年(1877)以银二百二十二万两高价购进美商旗昌轮船公司一批旧船和设备,船只由十二艘增至三十余艘,成为一支实力可观的商船队。招商局因遭外国轮船公司的忌恨、竞争与排挤,业务一度难以维持,中法战争期间,经马建忠之手,暂时售与旗昌洋行。光绪十一年(1885)收回局产后,李鸿章派盛宣怀督办全局,马建忠、谢家福为会办,招商局由官商合办改为官督商办,但仍连年亏损。宣统元年(1909)归邮传部管辖。

    继昌隆缫丝厂开设

    同治十一年(1872),华侨商人陈启源在广东南海县简村开设继昌隆缫丝厂(俗称“继昌隆丝偈”),采用自己设计的机器缫丝,为中国第一家民族资本经营的近代缫丝厂。该厂雇用工人六、七百人,制丝精美,行销欧美,获利甚厚。光绪七年(1881)被南海知县下令关闭。陈启源将工厂迁至澳门,改称复和隆丝厂。光绪十年(1884)得清政府许可,又将工厂迁回简村,改名“世昌纶”,继续开工经营。

    《申报》创刊

    同治十一年(1872)三月二十三日,《申报》由英商美查(ErnestMajor)创办于上海。初为双日刊,四个月后改为日刊。宣统元年(1909),因营业不振,由该报华经理(买办)席裕福(子佩)收买,一九一三年,由史量才接办。

    曾国藩病死

    同治十一年(1872)二月初四日,曾国藩在南京病死,终年六十二岁。曾国藩,湖南湘乡人,出生于清嘉庆十六年(1811),道光进士,曾任四川乡试正考官、翰林院侍讲学士、内阁学士等,擢礼部右侍郎,历署兵、吏等部侍郎。为军机大臣穆彰阿门生,又从倭仁、唐鉴讲习程朱理学。咸丰三年(1853),奉命帮办团练,后扩编为湘军。次年正月,发布《讨粤匪檄》,率湘军剿杀太平军。四月初二日败于靖港,愤而投水自杀,遇救。八月,又率军攻占武汉。九月,加兵部侍郎衔,率部东下,破田家镇。十一月(西历1855),攻江西九江、湖口,不久,水师败绩,武汉为太平军克复,曾遂困守南昌。咸丰六年(1856)秋,太平天国发生内讧,曾国藩乘机反扑,十一月,再陷武汉。咸丰八年(1858)四月,占领九江。咸丰十年(1860)六月,授两江总督,并命为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所有大江南北水陆各军皆归其节制。次年八月,督其弟曾国荃部攻陷安庆。十月,奉命统辖苏、皖、赣、浙四省军务,巡抚、提督以下各官悉归节制。同治元年(1862)春,为协办大学士。同治三年(1864)六月,湘军攻破天京(今南京),太平天国失败。曾国藩旋加太子太保衔,封一等候爵。次年五月,奉命督办直隶、山东、河南三省军务,镇压捻军。同治五年(1866)十一月,回两江总督原任。次年授大学士。曾与李鸿章等在上海创办江南制造总局等军事工业。同治七年(1868),调任直隶总督。同治九年(1870),奉命办理天津教案,屈从法国侵略者,杀害无辜良民,受到社会舆论谴责。旋调任两江总督。死后,清廷追赠太傅、谥文正,其一等侯爵由其子曾纪泽承袭,有《曾文正公全集》。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发生

    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为晚清轰动朝野的一大公案。毕秀姑,绰号“小白菜”,同治十一年(1872)嫁予浙江余杭城某豆腐店伙计葛品莲。婚后租举人杨乃武屋,相邻而居,来往无间。时杨丧妻不久,葛怀疑毕与杨私通,葛母亦从中挑弄。同治十二年(1873)冬,葛品莲暴卒,其母向县署控告毕氏谋杀亲夫。县令草率验尸,臆断葛为中毒身亡,将毕氏拘押刑讯。毕不堪皮肉之苦,伪供与杨有奸情,合谋杀夫。杨乃武遭拘押后,却矢口否认。县令将此案上报杭州府,府署施杨以酷刑,杨屈打成招,假认以砒霜作案。此案报省后,拟将小白菜凌迟处死,杨乃武斩首示众。浙江巡抚杨昌浚亲自审讯。毕、杨二人料难翻案,屈供如前。同治十三年(1874)刑部核案时,悬而未决,派浙江学政胡瑞澜承办,严刑审讯中,二人依然屈认。到光绪元年(1875),京中御史边宝泉上奏异议,请将此案提交刑部仔细审讯,浙籍京官联名上书请求复核,刑部奉命移棺京师,于光绪二年(1876)当众开棺验尸,验明葛品莲实系病死,并非中毒伤亡。此案真相始得大白。杨乃武、小白菜先后获释,杨昌浚以下审办官员均受处分。此案传说多所歧异,后曾编成戏曲,流传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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