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478年大事件 1478年大事记 1478年重大事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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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78年史志

      记录公元1478年大事件列表

      明-公元1478年-戊戌-成化十四年-明


      四川松潘苗民起义

      成化十三年(1477)十一月,四川松潘苗民起义,宪宗诏令四川巡抚都御史张瓒前往征讨。成化十四年三月,张瓒率兵分道攻其寨,斩一千零七十余人,攻下白草坝、西坡、禅定等大寨,又攻叠溪(今四川松潘南)、茂州(今四川茂汶)等地,斩二百一十八人,四月班师。

      罢纳银纳马纳草事例

      成化十四年(1478)三月初四日,十三道监察御史屠滽等上言:近见巡抚宁夏右佥都御史贾俊奏称边储无措,欲将河南陕西山西等处两考吏典及在京各衙门办事者俱令纳银免考,即与冠带,民间子弟纳银许允知印承差等官,三年六年考满纳银,免其赴部考绩,户部准拟,诏许通行。以往陕西亦有纳马纳草事例,至今朝论不以为是。堂堂天朝,富有四海,应量入为出,用一省百,边储军需何患不足,而为此卖官鬻爵之事?乞痛革前弊,另图长策,以使边备不乏,名器不滥。宪宗诏令:御史所言极是,宜一切罢之勿行。

      复开辽东马市

      成化十四年(1478)三月二十四日,巡抚辽东都御史陈钺上奏:永乐年间辽东设马市三处。其一在开原(今辽宁)南关以待海西女直,其二在开原城东五里,其三在广宁(今辽宁北镇),皆以待朵颜三卫。正统间因泄漏边事已罢其二,只有开原南关马市存。近年朵颜三卫饥困屡请复开,朝廷不许。如若复开,则可收朵颜之心,而于我亦有利。宪宗允行。

      武举条例的制定

      成化十四年(1478)五月十八日,兵部尚书余子俊等议上武举条例:欲选武臣,其嫡子就儒学读书习射;九月乡试,三月会试;初场试射,二场试论判语,三场试策;四月一日殿试,赐武举及弟,出身有差,恩荣次第,录名勒碑,亦如进士科制。时汪直用事,欲以建白为名,但其素不知书,其心腹吴绶乃代之撰草,奏请武举设科,乡、会、殿试如文科例,宪宗准其奏,命兵部集议,于是余子俊会英国公张懋等文武大臣及科道官议之,众皆知其不可,亦不敢违,遂上此条例。宪宗乃令兵部移文天下教养数年,俟有成效,巡按提举等官具奏处置。

      是年,河决开封,坏护城堤数十丈。广西太平府地七震。四川盐井卫地连震,坍屋,人畜多死。

      丁川逝世

      丁川(1431-1478),字大容,号东陵,浙江新昌人。天顺八年(1464)进士,授监察御史。成化中尝上方会昌候孙继宗父子权重,宜加裁损。万贵妃专宠,干预外政,复上疏论谏。官至左佥都御史巡抚延绥,进安边十策,悉允行。成化十四年(1478)六月二十四日卒,年四十八。著有《东陵文集》。

      余子俊上言申明条例

      成化十四年(1478)正月二十二日,兵部尚书余子俊等奏申明条例十事:谨选法,严纪功,重爵赏,息争端,革吏弊,重敕令,重地方,顺夷情,省驿传,谨军政,宪宗依允施行。

      刑简逝世

      刑简(?-1478),字居敬,陕西咸宁人,景泰五年(1454)进士,授刑部主事,擢真定(今河北正定)府知府,有治绩,擢浙江左参政,寻升顺天(今北京)府尹,崇尚节俭,再升南京大理寺卿,寻拜户部右侍郎,成化十四年(1478)五月初五日以疾卒于官。廉介有守,无矫言饰行。

      汪直巡辽东边

      右副都御史陈钺出巡辽东之后,数次掩杀建州卫女真人以封赏进官,激起辽东骚乱。成化十四年(1478)三月,朝议遣重臣前往抚安,宪宗命兵部左侍郎马文升前往。六朋,建州听抚。但汪直欲将此功归于己,固请行边,宪宗准奏,于是汪直带王英等人,快马飞驰前往辽东,陈钺远迎至郊外,拜伏在地,以丰盛的筵席和豪华的住所招待汪直,并大肆行贿,远近骚然。

      杨瑄逝世

      杨瑄(1425-1478),字廷献,江西丰城人,景泰五年(1454)进士,授御史。天顺初上奏弹劾曹吉祥、石亨而获罪,戍辽东铁岭卫,未至赦还,复谪南丹卫(今广西宾阳北)。成化初召还,寻迁浙江海道副使,修筑海塘,筑海盐堤岸三千三百丈。十余年政绩卓然,进按察使,西湖水旧可灌溉田十六万顷,至时堵塞过半,杨瑄请浚,功未成而于成化十四年(1478)七月初一日卒,年五十四。海盐人立祠祀之。

      杨福冒称汪直伏罪

      成化十四年(1478)七月,江西人杨福以貌似汪直,乃假冒汪直之名,自芫湖历苏州、常州,再由杭州抵绍兴、宁波,所到之处,有市及市舶宦官皆小心侍候,不敢违命,威福大张。抵福州后,为镇守太监卢胜所觉,逮治斩罪。时汪直势震天下,故有人乘借其名而扰民。

      黄景隆虐死狱囚

      成化十四年(1478)十月二十四日,巡按江西监察御史沃(半页)上奏说:吉安府狱中自成化十一年至十三年病故囚犯计三百八十七人,多系知府黄景隆凌虐致死而假称病故。宪宗乃命刑部郎中屠勋、锦衣卫百户杨纲往会巡按御史并都布按三司查勘。勋等查后报曰:死者共四百十七人,其中无罪而被致死者百有六人。于是逮黄景隆入京,成化十五年三月,黄景隆死于狱中。

      李衍治理黄河

      成化以来,黄河之患很少。成化五年(1469)六月,黄河在开封杏花营决口。成化七年,明廷命王恕为工部侍郎,总理河道。成化十四年,黄河在开封决口,毁坏护城堤五十余丈。同年十一月,巡抚河南都御史李衍上言说:河南屡有河患,皆因下游壅塞所致,宜于开封附近疏浚,宪宗诏其参酌施行。但李衍主持修浚河道,不久即复塞。

      申在外武官私役军士之禁

      成化十四年(1478)十二月二十三日,户部郎中刘道以公干至大宁都司(今河北保定)还,上言说:茂山(今河北易县)、保定等卫官私役军士有至百余人者,乞量品给定额,晓谕四方都司卫所以为禁约。事下兵部,尚书余子俊说:此例已定,京营山海等处凡都指挥可役六人,指挥四人,千百户二人,带俸者不在此例,私占五人以下者降一级,五人以上者降二级,甚者除名谪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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