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3年前的今天,1985年1月1日 (农历冬月十一),活跃农村经济,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新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10项政策》
1985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主要内容为:改革农产品统派统购制度,以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取代统购派购;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开辟多种渠道集资建路,发展运输;对乡镇企业实行信贷税收优惠,鼓励农民发展采矿和其它开发性事业;搞活农村金融政策,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益;进一步扩大城乡经济交流;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