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40年大事件 1740年大事记 1740年重大事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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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年史志

    记录公元1740年大事件列表

    清-公元1740年-庚申-乾隆五年-清


    许民间自行采煤

    乾隆五年(1740)二月初六日,因大学士赵国麟奏请,直省凡产煤处,无关城池,龙脉及古昔帝王圣贤陵墓,并无碍堤岸通衢处所,悉听民间自行采煤,以供炊爨,照例完税。乾隆帝谕准直隶、山东、山西、湖南、甘肃、广东等省俱听民采煤,视各地情形,酌定税额,自一二十两,至一二百两不等。

    开凿通川河道

    乾隆五年(1740)七月二十九日,乾隆帝从云南总督庆复奏请,决定开凿通川河道。该河道自东川府(府治今云南会泽),由小江口,入金沙濷,溯流至新开滩,直通四川泸州,全长千数百里,工费约需数十万金。

    永定河复归故道

    乾隆五年(1740)九月中旬,永定河复归故道,先是九月初七日,直隶总督孙嘉淦亲至金门闸,会同总河顾琮,督率河员于金门闸上,开挖重堤二十丈,挑浚河槽二百七十余丈,使河水流入金门闸引河内。此引河分东西两股,先将东股闭塞,令河水专走西股。西股中浅窄处,相度开挖,自杨柳青至李各庄,共三千六百余丈,民宽挑深。十五日,工竣。十六日,开河放水。顷刻间,永定河水顺思安流,复归故道。

    楚粤苗瑶事平

    乾隆五年(1740)十二月初六日,张广泗奏楚粤苗乱已平。先是湖南城步、绥宁苗民起事,又有粤西怀远、融县、义宁瑶民聚集千人,欲往城步。知县、县丞、巡检、把总等前往招抚,被瑶民捉走。以楚粤苗瑶联络呼应,互为犄角,攻楚急则入粤,攻粤急则入楚,清政府遂责成湖南巡抚冯光裕、提督杜凯调兵办理,令两广总督马尔泰、广西提督谭行义负责粤省。楚省调兵万余,粤省拨兵二千,会剿数月,尚未宁事。清政府再命贵州总督张广泗往湖南察看形势,并与冯光裕等面商军事。如事无头绪,颇费周章,由广泗即留楚一面协助办理,一面据实陈奏。不久张广泗上奏:楚粤苗瑶勾结滋事,目无法纪。楚省大兵云集,自应与粤省会商,克期并进,使苗众腹背受敌,不难剪平。乃各省自办,并不关会,军机虚实,悉为逆苗窥破。如令两省提督移驻军营,就近会商,不分疆域,秉公办事,庶可肃清。九月初八日,乾隆帝授张广泗为钦差大臣,总理其事。谕令军前文武官员,不分楚粤,自提督以下,均受节制,一切功罪听其赏罚。应奏闻则奏闻,应办理则办理,该督抚等不得掣肘。又命兵部即钦差大臣印信驰驿送至,张广泗调兵遣将,攻寨搜箐,分路进剿,将所有已经查明及从前漏获“首逆”,悉行拿获,起事各寨均予攻毁,投顺之众,散归本寨,皆予安插。于是,楚粤苗疆平定。

    重修《大清律例》成书

    乾隆五年(1741)十一月十六日,乾隆帝为新成书的《大清律例》御制序文,并命颁行。《大清律例》四十七卷。其中《律目》一卷、《诸图》一卷、《服制》一卷、《名律例》一卷、《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五卷、《工律》二卷、《总类》七卷。律、例并行,律文四百三十六条,附例一千四百零九条。

    御史禇泰受贿拟绞

    乾隆五年(1740)四月十九日,因都察院左都御史查克丹及监察御史宫焕文参奏扬州盐商曹翰思将乙卯纲盐引十六万道,贿求四川道御史禇泰,另给无引盐商认领运销,禇泰得银五百两。乾隆帝谕示:禇泰依律处绞监候,秋后处决。

    图理琛病故

    乾隆五年(1740),图理琛图病去世。图理琛,阿颜觉罗民,满洲正黄旗人,以监生考授内阁中书,迁侍讲。康熙五十一年(1712)奉命出使土尔扈特。康熙五十四年(1715)三月还京,往返三载有余,行程数万里。将沿途所见道里、山川、风俗、民情等撰为《异域录》一书,冠以舆图,进呈康熙帝。授兵部员外郎。雍正帝即位后,任广东布政使。雍正三年(1725)擢陕西巡抚。雍正五年(1727),以吏部侍郎为副使,随喀尔喀郡王客驸策凌与俄议界,订《布连斯奇条约》和《恰克图条约》。乾隆帝即位后,改任内阁学士。乾隆二年(1737),以疾去职。三年后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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